申覆流程

申覆期間 : 為每個月月考核結束後次月月底前,逾期不予受理,亦不得補發或更正相關紀錄及違規事項。
( 例 : 學生於3月底前送出考核表,經4月完成審核後,若需申覆,最遲於5月底前提出 。)

  • 審核未通過登記違規,覺得有問題,可提「申覆」。
  • 提申覆需寫明原因於申覆單,並檢附證明資料與修課課表。
  • 申覆會議需另外召開會議,會議結束會公告於高教深耕網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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