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教學TA】資料申請

【115學年度第1學期一般教學助理(TA)申請時程及注意事項】

115學年度第1學期一般教學助理(TA)即日起開放申請。欲提出申請之教師,請詳閱以下申請方式及注意事項,並於期限內完成線上申請、資料上傳及紙本核章程序。

如有相關問題,請洽計畫管考中心芝語,校內分機1904。

一、申請期限

即日起至115年9月18日(五)下午3時截止。

逾期恕不受理申請或補件,敬請留意申請期限。

二、申請方式

請依下列流程辦理:

填寫線上申請表 → 上傳申請資料 → 完成紙本核章 → 送交計畫管考中心審核

 

【線上申請入口】
https://hwu-application-system.h165.workers.dev/field-visit?item=%E5%A0%B4%E5%9F%9F%E8%A6%8B%E7%BF%92&plan=C&subplan=C-4

三、應備及上傳資料

  1. 教學TA申請表(格式如附件)
  2. 課程大綱
  3. 申請學生歷年成績單

請確認資料填寫完整後再行送出,以免影響後續審核作業。

四、教師申請條件

  1. 每位教師每學期以申請一門課程為原則。
  2. 各學期教學助理核定人數,依當學期核定名額辦理。

五、教學助理資格

  1. 以本校研究生及各學制高年級學生為原則。
  2. 學生須於當學期完成註冊手續後,始具擔任教學助理資格。
  3. 每位學生每學期至多得擔任二份教學助理工作,並須依規定完成各項工作及考核任務。

六、審核結果通知

申請資料經審核後,將由計畫管考中心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教師審核結果,請留意校內信箱。

七、教學TA補助金額

每學期補助新臺幣20,000元,分2次領取。

補助金將列入個人所得,並於次年度寄發扣繳憑單。

八、教學TA考核作業

教學TA應於各次考核收件期限前,完成考核表及成果資料,並依規定上傳至指定雲端及繳交紙本資料。

  1. 考核表及成果資料
    請完成教學考核表及相關成果,並上傳至指定雲端:
    https://reurl.cc/GVlX8G
  2. 工作時數表
    依實際教學協助內容填寫,共分2次繳交。每次考核期間約1.5個月,工作時數為50小時,每日工作時數不得超過8小時。
  3. 期末自我評量問卷
    請於學期最後一次考核時,連同其他考核資料一併繳交。

九、期末考核規定

  1. 教學助理之期末考核,由授課教師依「教學助理考核表」進行考評。
  2. 教學TA應於每學期末繳交期末自我評量問卷,作為期末考核依據。
  3. 如有工作表現不佳、未完成規定任務或違反校規等情形,得視情節輕重扣減補助金。

十、其他注意事項

  1. 教學助理於同一工作時段,不得重複支領其他工讀金或工作費。
  2. 如經查證有重複支領情形,將取消當學期教學助理資格。
  3. 申請人應依公告期限完成線上填報、附件上傳及紙本核章程序;任一程序未完成者,視同未完成申請。
  4. 申請案經審查會議決議不通過者,所繳交之申請資料及附件概不退還,且同一申請案不得重新提出申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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