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行政GA】資料申請

【115學年度第1學期大班行政助理(GA)申請時程及注意事項】

為減輕大班授課教師之教學及行政負擔,凡授課班級學生人數達60人以上之教師,可申請大班行政助理(GA),協助處理課堂相關行政工作。

欲提出申請之教師,請詳閱以下申請方式及注意事項,並於期限內完成線上填報、資料上傳及紙本核章程序。

如有相關問題,請洽計畫管考中心芝語,校內分機1904。

一、申請期限

即日起至115年9月18日(五)下午3時截止。

逾期恕不受理申請或補件,敬請留意申請期限。

二、申請方式

請依下列流程辦理:

填寫線上申請表 → 上傳申請資料 → 指導老師及系主任確認並完成紙本核章 → 計畫管考中心審核

【線上申請入口】
https://hwu-application-system.h165.workers.dev/field-visit?item=%E5%A0%B4%E5%9F%9F%E8%A6%8B%E7%BF%92&plan=C&subplan=C-4

三、申請條件

  1. 授課班級學生人數須達60人以上。
  2. 行政助理(GA)須為本校當學期已完成註冊之在校學生。
  3. 同一門課程如已申請教學助理(TA),不得重複申請行政助理(GA)。
  4. 申請教師應依規定填寫申請資料並檢附課程大綱。

四、應備及上傳資料

  1. 行政GA申請表
  2. 課程大綱
  3. 申請學生歷年成績單

請使用本公告所附之申請表件,並確認資料填寫完整後再行送出。

五、審核結果

申請資料經審核後,將由計畫管考中心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教師審核結果,請留意校內信箱。

六、行政GA補助金額

每學期補助新臺幣3,000元。

補助金將列入個人所得,並於次年度寄發扣繳憑單。

七、行政GA考核作業

行政助理(GA)應於115年11月16日(一)前完成下列事項:

  1. 填寫行政GA考核表。
  2. 完成相關成果資料或成果冊。
  3. 將考核表及成果資料上傳至指定雲端。
  4. 將完成核章之紙本資料送交研發處計畫管考中心。

八、其他注意事項

  1. 行政助理於同一工作或輔導時段,不得重複支領其他工讀金或工作費。
  2. 如經查證有重複支領情形,將取消當學期行政助理(GA)資格。
  3. 申請人應於公告期限內完成線上填報、附件上傳及紙本核章程序;任一程序未完成者,視同未完成申請。
  4. 申請資料如有缺漏、內容不完整或不符合申請資格,將不予受理。
  5. 申請案經審查會議決議不通過者,所繳交之申請資料及附件概不退還,且同一申請案不得重新提出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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