系統送出申請後,於115/09/24放學前繳交紙本申請單至研發處(黃庭萱老師#1916)
【1】※※※請先向開課單位報名課程,確定可上課後再進行安心助學方案加選※※※
【2】115學年第1學期 方案開放申請時間為:115/09/14-115/09/24,請至校務系統申請。【點我校務系統申請教學】(以系統更新為主)
【3】「無法取得經濟不利證明」申請時間: 115/09/14-115/09/24,【點我】看注意事項及下載
【4】【點我】了解方案,有任何問題可撥打研發處(分機1916)黃老師。
【5】修讀過的課程不可再次申請。證照班務必報考且不可考零分。
【6】115-1可申請課程列表

